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
张某诉马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张某将自己承租的商业用房出租给马某经营电玩店,马某因涉嫌非法运营遭相关部门查处,无力支付房租及其他费用导致违约,张某欲减少损失将涉案房屋再次出租,却发现房屋内仍然摆放有马某购买的相关电玩设备,张某经咨询律师后得知不宜轻易自行将相关物品搬出,遂起诉至法院。
二、[案件结果]
马某出庭应诉后,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限令马某于约定日期前搬离,补交拖欠房租并补偿因本案诉讼期间张某的损失。
三、[本案意义]
其实不仅仅是商业店铺租赁中存在本案情况,一般的居住用房屋租赁中也会出现,承租人违约,人已离开涉案房屋,但有部分遗留物品不进行搬离,经出租人催告仍不做任何处理,律师建议出租人不应自行搬动其物品,对于商业店铺中遗留的设备,出租人往往不了解其拆卸、搬动、组装、保管的注意事项,很可能在搬动中对物品造成损毁,出租人自己反而要承担该笔损失,对于居住房屋中的遗留物,出租人擅自挪动很可能会导致承租人主张其财物因出租人的行为丢失,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先行告知协商,协商不成在不挪动物品的情况下尽快去法院起诉,诉讼期间的损失按照约定房租标准由承租人承担即可。